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附加小康之家·华彩人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依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而订立。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合法有效的声明、健康告知书、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本附加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均与主险合同一致。
第三条 保险责任
在主险合同有效且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内,若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患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特定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收到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当时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二、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后,若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患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第一类特定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收到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当时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本附加合同生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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