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 近日,本报接到河南郑州消费者葛先生的投诉。2013年7月3日,其在河南省郑州市航海中路的富达汽车广场某4S店购买了一辆汽车,其中车款为162800元,购置税13914.3元。因需要分期付款,他被告知须通过保险公司设在4S店里的代办处购买机动车损失险、盗抢险(以下简称车辆商业险)等保险。 随后,葛先生选择投保中国人保河南省分公司的财产保险。保险代办员出具保单时,葛先生发现车辆商业险的价格有些高。代办员解释说,根据公司规定,保额按照车辆购置价格和购置税的总和来核算。葛先生认为这种计收保费的方式不合理,因为如果车辆一旦出了事故,无论是盗抢险还是车损险,保险公司只按车辆购置价格理赔。 郑州市消费者马女士日前也向本报反映,她于2012年8月26日在该市一家4S店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了一辆中级轿车,并按4S店的要求购买了车辆商业险。在计算保费时,保险公司代办员同样告知,保额必须按车辆购置价格和购置税的总和来核算。 记者调查发现,上述情况在河南省范围内是普遍现象,凡是分期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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