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6月25日。其中草案第二部分交强险最终保险费计算方法第三条规定,交强险费率浮动标准根据机动车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计算,暂不根据驾驶人计算。
保监会有关人士16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指出,与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一样,草案的两个浮动系数——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和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V都是与车捆绑。这位人士表示,人的违章只有归集到车上,保险这一经济杠杆才有作用。例如,一个人有驾驶执照,但是自己没有买车,常开借来或者租来的车,反正自己不用担心第二年交强险费率上调,开车的时候对交通违章的重视程度就有可能不够。
按照草案规定就意味着,私家车主以后在借车给别人使用的时候,面临更复杂的风险。如果别人开自己的车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违法行为,车主来年就要承担费率上涨的苦果。在社会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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