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我们就针对交强险做过一期介绍,当时的话题是关于不购买交强险的危害。而今天我们要讨论的是,在购买了交强险过后,车主就可以安安心心上路了吗?通过下面的这个案例,我们将对这一问题来做出解答。
一车主驾车不慎将骑自行车的李某撞倒,经认定,该事故由机动车主负全责。经裁决,法院判决车主的车险承保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伤者12余万元,而车主还需额外赔偿伤者20万余元。
据保险公司介绍,车主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仅为5万元,而扣除保险公司在三者险范围内的5万元赔款后,车主需个人承担15万余元的赔偿。加上其他一些事故损失,车主总共需支付20余万元。
保险工作人员接受,如果当初在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时,车主购买了更高额度的保额的话,保险公司将同时对超出交强险的12万余元的赔款进行理赔,车主的经济损失也会大大减少。
通过这一车险案例,可以发觉车主朋友们必须要有一定的风险意识。尽管投保了交强险,但其保额却并不高(有责任122000元,无责任12100元)。一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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