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师傅有一辆拖拉机,去年1月20日晚上10点左右,他将拖拉机停在海盐县西塘桥街道刘庄村万家浜10号自家的晒谷场上,走到拖拉机后卸货,谁知,拖拉机开始溜坡,万师傅避让不及,被拖拉机顶到围墙上。最终,万师傅不幸过世。 万师傅的拖拉机在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参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其中死亡赔偿金限额为11万元,保险期限为2011年11月8日零时到2012年11月7日24时止。 事故发生后,万师傅的家人曾向保险公司提出在交强险内保险理赔申请,但被拒绝。双方多次协商无果,今年4月22日,万家人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死亡赔偿金11万元。 保险公司拒赔 庭审中,保险公司答辩称,万师傅的死属于意外事故,并非交通事故,交强险理赔对象不包括被保险人。保险公司称,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5条规定:“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本案受害人万...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