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费率规章由机动车辆保险基本险费率表(分为营业和非营业两类)、机动车辆保险附加险费率表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使用说明三部分组成。其中:
一、《机动车辆保险基本险费率表(营业)》 《机动车辆保险基本险费率表(非营业)》二、《机动车辆保险附加险费率表》三、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表使用说明
(一)车辆使用性质 1、营业车辆:指从事社会运输并收取运费的车辆。 2、非营业车辆:指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自用的车辆或仅用于个人及家庭 生活的车辆。 对于兼有两类使用性质的车辆,按高档费率计费。
(二)车辆种类 1、车辆种类中“以下”二字,是指不含其本身的意思。例如:六座“以下”客车,是指不含六座的客车。 2、客车:客车的座位(包括驾驶员座位)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载明的座位为准,不足标准座位的客车按同型号客车的标准座位计算。 3、货车:所有通用载货车辆、厢式货车、集装箱牵引车、电瓶运输车、简易农用车、装有起重机械但以载重为主的起重运输车等,均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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