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工韩某遇车祸身亡后,其妻王某某以丈夫是回单位值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为由,向北京市大兴区劳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大兴区劳保局经审查作出认定为工伤的结论。韩某所在单位北京龙霸润滑油有限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审理,并当庭做出终审判决,根据“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以龙霸公司所举证据不能推翻韩某伤亡应认定为工伤的主张为由,最终维持了大兴区劳保局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
元宵节遭遇车祸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2月23日正值元宵佳节,北京龙霸润滑油有限公司的维修工人韩某回家吃了饭,饭后骑车上班,大约在晚上7点30分左右发生交通事故,经医院抢救无效,第二天不治身亡。发生交通事故当晚,龙霸公司工人朱某某接到交通队电话通知赶到医院时,看到了韩某身着工作服的情形。
200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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