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上争议很大的交强险费率浮动问题,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明确表态,在初期,费率浮动幅度尤其是向上浮动的幅度不宜过大。 昨日,保监会关于交强险费率浮动媒体通气会摆出不寻常的阵势,以显示对此问题的重视程度。袁力作为主发言人,陪同就座的还有:办公厅的副主任陈方磊,产险部主任郭左践,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周道许,法规部主任杨华柏。 袁力坦言,由于制度刚开始实施,数据和经验都需要积累。随着交强险各项制度的完善和社会公众对交强险认识的逐步深入,交强险费率挂钩浮动办法也将逐步地得到完善和调整。 从国际情况看:如德国的交强险,被保险人在多次发生交通事故下保费最高可以上浮到175%,达到基准费率的2.75倍。我国的台湾地区和美国的马萨诸塞州,交强险的费率最高上浮区间分别为基准费率的2.5倍和2.4倍。 针对社会上担心交强险实施后增加投保人负担问题及是否能真正改善交通情况,袁力列举出上海的例子,力图打消公众的顾虑。 2004年4月1日,上海率先实行了保险费率与交通安全记录挂钩的费率浮动制度。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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