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车辆交强险的赔偿责任限额是分项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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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5 18: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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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数量的迅速增长,使得道路交通运输日益繁忙,交通事故也呈高发态势,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机动车辆交强险能够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损失给予及时和必要的补偿,对于社会的稳定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医疗费用、物价因素、人工成本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变化。机动车辆交强险的一些条款规定也显得无法满足发展的需求。就像机动车辆交强险的赔偿责任限额就明显偏低。尤其是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两项赔付太少,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现行的车辆交强险的赔偿责任限额是分项赔偿的:(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可是现实中,医疗费用增长幅度较大,对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受害人来说,这1万元钱赔付明显太少。有些患者在领到这1万元的医疗费赔付后,还要自行承担几万、甚至几十万医疗费。如果车主无赔偿能力,而受害人自身也没钱就医,按中国现在的医院行规,患者很有可能得不到有效的医治。
就在这一两年的时间内,物价疯狂上涨。而现行的车辆交强险的赔偿责任限额中,财产损失最高就是2000元,按照现在的物价算,就是一般的小事故都不够赔偿。如果再考虑伤者的误工费、护理费、交费、生活补贴等方面的损失,这2000的赔偿只能算是“杯水车薪”。
值得高兴的是,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了相关部门的注意,机动车辆交强险的相关条款修改正在酝酿中。在机动车辆交强险的赔偿方式和限额没有变化之前,车主在投保的时候还是应尽量选择保额较高的商业三者险作为补充,以防交通事故带来的巨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