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责任险理赔范围根据“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范围进行理赔

 所属分类:  2013-4-12 23:10:51    加入收藏

大客车撞倒12岁女孩

   据耿先生介绍,他是一名长途客车司机,2005年9月24日,耿先生在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分别投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两份商业保险。2006年5月27日,耿先生开车经过胶州时,将一名12岁的小女孩撞伤。事后,交警部门认定耿先生对事故负全责,耿先生赔偿伤者15865元。

   近两千元药费遭拒赔

   2007年10月25日,耿先生到保险公司理赔,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75%的比例理赔医疗费11898元(此前耿师傅也出过交通事故,因此按照合同约定理赔比例有所降低)。保险公司最终理赔了医疗费等10128元,这与耿先生的索赔额有1700多元的差额。“这笔差额是怎么产生的?”耿先生找到了保险公司。保险理赔员说:“你提供的医药费单据中,有部分医疗费是超出了社会医疗保险目录的,因此要扣除。”

   保险公司是为控制成本

   为何必须在医保范围内的费用才能予以赔偿?1月13日下午,记者以投保人身份拨通了这家保险公司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称,投了第三者责任险后,必须在医保范围内进行用药,否则不予赔偿。记者询问不予赔偿的原因,工作人员称,这是他们公司的规定。记者又咨询了市内多家保险公司,发现大多数保险公司都有类似规定。

   对此,青岛市保险学会姚秘书长表示,保险公司这么做也是“迫不得已”。“现在医疗市场上的药品种类繁多,同一疗效的药品价格相差悬殊,如果保险公司不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伤者在就医过程中会就高不就低,医药费也会越来越高,第三者责任险中的伤人赔偿案中的医药费就会猛增。保险公司为了控制成本,只能采取一定的措施,将药品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从而达到控制公司运营成本的目的。”

   多数车主不知该条款

   随机向10名有车的市民进行了调查。其中8名车主明确表示,不知道第三者责任险理赔范围需要根据“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范围进行理赔。

2013年5月6日

涉及人身损害或第三者责任所需提供的材料
    永安车险报警电话 029-87233888 永安保险保险中心 出险报案——确认损失——申请索赔(提供材料)——等待处理——领取赔款索赔流程 具体内容 注意事项 出险报案 1、交通事故:速向交通管部门122报案(如果属单方事故且损失较小不必报案)。 2、火灾事故:速向消防部门119报案。 3、盗窃事故:速向公安机关110报案。 4、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48小时内)。 1、务必保留事故现场。 2、尽早报案。 3、尽力施救减少损失。 确认损失 1、 配合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现场查勘,确认损失...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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