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对车损险风险进行选择性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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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4 11: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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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对风险进行选择性承保,源于保险是风险的聚合体和具体保险合同权利义务的非对等性,这一点不同于《合同法》所规制的合同。因这种差异被忽视,在裁定保险合同及其条款的效力方面,司法人员错误援引《合同法》第40条规定,甚至误用或滥用《保险法》第19条规定。具体保险合同承保的保险事故如不发生,被保险人仅获得精神慰藉,其支付的保费“贡献”给遭受保险事故的其他被保险人;如保险事故发生,被保险人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付就远超过其支付的保费。如果每一个被保险人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保险公司都予以赔付,这违反了“大数法则”定理,保险公司将破产。
了解清楚理赔范围
很多车主都以为给车投了“全险”就万无一失了,但其实“全险”也只包括了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及不计免赔等险种。在许多情况下,即便投保了上述主险、附加险,车主有时还需要自己“埋单”。如: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不赔;未发生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坏,只是车轮单独损坏的情况不赔。当然,由于轮胎爆裂而引起的碰撞、翻车等事故,造成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失,保险公司依然负责赔偿。
有些情况下,虽然保险公司对于车辆损坏部分进行赔偿,也不一定能让你满意。举个...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16日
全面认识“全保”:细读免责部分 全面认识“全保”:细读免责部分
例如一些公司推出的全保,并不包含玻璃破碎和不计免赔,当汽车仅玻璃破碎将不能得到赔偿,而不够买不计免赔险,因事故造成的损失可能得不到全额赔偿。
目前,各保险公司的赔偿尺度也不一样,推出的保险方案也相去甚远,所有消费者因明确所有的条款和内容后,再决定购买。千万不要被推销人员天花乱坠的游说,而在“全保”概念的伪装下购买,否则到时会索赔不成功。
面对各色名目繁多、价格不一的险种,消费者到底怎样才能买到放心的“全保”呢?颜克本指出,虽然保险公司会针对具体...
查看全文>> 升级:特色服务实用为先 在各大保险公司电销价格趋同的情况下,各家保险公司也对服务进行全面升级,推出除送单上门、电话咨询、快速理赔、理赔回访基础服务之外的“特色服务”,向“服务导向”的营销服务模式发展。 记者了解到,日前平安电话车险正式推出了非事故免费道路救援服务。包括拖车牵引、紧急接电、送油、加水、更换轮胎、现场抢修、吊装救援七项服务在内的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同时,平安车险还提出如果车主在上班高峰期出险,将提供双车赴现场的服务,如遇理赔车堵车,理赔人员将用自行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为车主解决...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15日
责任保险制度将民事贵任赔偿制度和保险制度联系起来,需进一步改进。
责任保险制度将民事贵任赔偿制度和保险制度联系起来。为了使两种制度相辅相成,良好运作,达到保护受害人利益和维护社会公正的目的,还需进行一番改进。
I.机动车侵权责任损害赔偿采取无过失贵任原则,使机动车所有人或使用人对在交通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即使自己无过失,亦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样可使民事责任与贵任保险中保险人的责任相一致。目前西方国家在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时的一个重要趋势,即将无过错责任与责任保险制度相结合,其目的在于使第三者山于交通事故所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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