缮制与签发保单方法

 所属分类:  2013-4-26 10:01:51    加入收藏
     一.缮制保险单
     缮制保险单是在承接保险业务后填制保险单的过程。业务内勤接到投保单及其附表以后,根据核保人员签署的意见,即可开展缮制保险单工作。
     保险单原则上应由计算机出具,暂无计算机设备而只能由手工出具的营业单位,必须得到上级公司的书面同意。
     计算机制单的具体做法是,将投保单有关内容愉人到保险单对应栏目内,在保险单“被保险人”和“厂牌型号”栏内登录统一规定的代码。录人完毕检查无误后,打印出保险单。
     手工填写的保险单,必须是保监会统一监制的保险单,保险单上的印制流水号码即为保险单号码。将投保单的有关内容填写在保险单对应栏内,要求字迹清晰、数字准确、计算无误、内容完整、单面整洁。如有涂改,涂改处必须有制单人签章,但涂改不能超过三处。制单完毕后,制单人应在“制单”处签章。
     缮制保险单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双方协商并在投保单上填写的特别约定内容,应完整地载明到保险单对应栏目内,如果核保有新的意见,应该根据核保意见修改或增加。
     (2)无论是主车和挂车一起投保,还是挂车单独投保,挂车都必须单独出具具有独立保险单号码的保险单。在填制挂车的保险单时,“发动机号码”栏统一填写‘当主车和挂车一起投保时,可以按照多车承保方式处理,给予一个合同号,以方便查阅。
     (3)特约条款和附加条款应印在或加贴在保险单正本背面,加贴的条款应加盖骑缝章。应注意责任免除、被保险人义务和免赔等规定的印刷字体,应该与其他内容的字体不同,以提醒被保险人注意阅读。
     保险单缮制完毕后,制单人应将保险单、投保单及其附表一起送复核人员复核。
     二、复核保险单
     复核人员接到保险单、投保单及其附表后,应认真对照复核。复核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将保险单内容逐项复核。复核中尤其应当认真审核特别约定的内容、保险期限起讫时间以及保险金额的确定是否符合规定、费率厘定是否合理、保险费计算是否正确等内容。复核无误后,复核人员在保险单“复核”处签章。
     三、收取保险费
     保险单经复核人员审核无误后,转财务人员打印“保险费收据”一式三联。保险费收据上的收款金额应与保险单上的总保险费一致,但分期交费的按照实际收费数填写,且必须在保险单上载明分期交费的日期与金额。财务人员经复核保险单无误后,向投保人核收保险费,并在保险单“会计”处和保险费收据的“收款人”处签章,同时在保险费收据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只有被保险人按照约定缴纳了保险费,该保险单才能产生效力。
     四、签发保险单证
     汽车保险单实行一车一单(保险单)和一车一证(保险证)制度。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后,业务人员必须出具保险单,并在保险单上注明公司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加盖保险公司业务专用章。根据保险单填写《汽车保险证》并加盖业务专用章,所填内容应与保险单有关内容一致。险种一栏填写总颁险种代码,电话应填写公司报案电话,所填内容不得涂改。
     对已经同时投保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的投保人,还应签发事故伤员抢救费用担保卡,并做好登记。
     无论是主车、挂车一起投保还是挂车单独投保,挂车都必须单独出具有独立保险单号码的保险单。
     五、保险单证补录
     手工出具的汽车保险单、提车暂保单和其他定额保单,必须按照所填内容录人到保险公司的计算机车险业务数据库中,补录应在出单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且内容必须完整准确。
     单证补录必须经专人审核、检查,并由专人补录,业务外勤和经办人不能自行补录。
     六、保险单证清分
     对已经填具的投保单及其附表、保险单及其附表、保险费收据、保险证等,应由业务人员清理归类。投保单和保险单的附表,应分别枯贴在投保单和保险单的背面,并加盖骑缝章。清分保险单证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保险人保存的单证:保险单正本及其附表、保险费收据(保户留存联)、汽车保险证。
     (2)财务部门留存的单证:保险费收据(财务留存联)、保险单副本及其附表(财务留存联)。
     (3)业务部门留存的单证表、保险费收据(业务留存联)保险单副本及其附表(业务留存联)、投保单及其附
     七、单证归档
     留存业务部门的单证,应按照下列要求整理、装订、归档:
     (1)每一套承保单证应按照保险费收据、保险单副本、投保单及其附表、其他材料的顺序整理。
     (2)每一套承保单证按其编号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封面及装订按档案管理的规定办理,并标明档案保存期限。作废的单证应加盖作废章,并同其他有效单证联号装订。
     (3)各种有效单证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并按照规定时间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2013年4月24日

电话销售是车险销售的新的发展渠道
    电话销售是车险销售的新的发展渠道,其重要性不可忽视。目前,太保产险的车险电话直销业务正在筹备阶段。上海地区保险行业监管非常严格,因此车险电销业务必须严格遵守监管当局的相关规定,深入挖掘市场需求,细分目标客户群,建立高效稳定的渠道,发挥车险电销业务的优势。...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