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车险“无责免赔”与“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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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6 15: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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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免赔”与“霸王条款”
无责免赔一经车主投诉则受到众人关注,究竟这种低赔是因无责而造就的免赔,还是保险公司行业间的潜规则?先让我们从一则小调查里一览公众对于这些免责究竟如何看。
从调查问卷数据看,在问及是否购买了汽车保险的调查中,很意外的,居然有20.50%的车主认为车险没有用,有11.91%的车主是买了车险,但是从来没有索赔过,只有7.2%的车主认为索赔感觉不错,而4.71%的车主认为车险公司理由很多,索赔过程不太顺利。对于无责免赔这一项的认定,只有2.49%的车主认为十分合理,而32.41%的车主则认为其中存在欺骗性。(此调查数据来源于第一调查网)
从数据里可以看出,大多车主对于无责免赔或是高保低赔都存在着不同意见,而大多数车主则认为这项条款未能满足消费者的最大利益。对此,笔者专门查阅了多方资料,对此说法的总结是,所谓“无责免赔”并不是不赔,而是需确定索赔人。如果对方车主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那么对方车主就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把自己的赔偿责任转移给了保险公司,无责方车主就可以从对方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那里获得全额赔偿。如果对方车主没有购买此保险,按照我国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则应当由对方车主来对受损车主进行赔偿。
综合而言就是,车险的“无责免赔”并非不赔,而是涉及到了是否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无责方可将追偿权转给保险公司,从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获得保险补偿,保险公司获得追偿权后,可向对方车主追偿。
2013年6月30日
货车挂靠在某货运公司 出险如何理赔 在实际生活中,为了营运方便,存在着大量的货车挂靠在当地的某个货运公司,出租汽车挂靠在某个出租汽车公司的情况。一般来说,挂靠车辆每年都要向所挂靠的单位交纳一笔管理费,甚至由所挂靠的公司统一办理保险的投保或索赔手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也会经常引发对挂靠车辆的索赔权纠纷。现举一真实的案例: 李某自己购买了一辆大货车,为营运方便,就将车挂靠在当地的一家运输公司,行驶证上所登记的车主也为该运输公司。2005年6月10日,李某以投保人的名义,向某商业保险公司投保了车损险1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15万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