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法》五十五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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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13 19: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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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法》五十五条”问题
基本观点:“补偿原则”包括充分补偿和适当补偿。
在部分损失的情况下,以“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在全部损失和推定全部损失的情况下,以“车辆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和“赔偿上限”。
这次“高保低赔”风波中,来自法律界质疑的主要依据是《保险法》的五十五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从法理和保险原则的角度,“五十五条”是对“补偿原则”的体现,而补偿原则的核心内涵包括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即一方面要努力实现全面、充分的补偿,体现保险的功能;另一方面要确保做到适当补偿,即仅仅是“填补”损失,被保险人不应因保险赔偿获得额外利益,防止道德风险。
在车险经营过程中,我们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来看“补偿原则”的适用问题:1)在部分损失的情况下,以“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一方面是符合了部分损失修复情况下价格构成的一致性和合理性,另一方面是确保被保险人在出险后能够得到全面、充分的补偿。2)在全部损失和推定全部损失的情况下,以“车辆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和“赔偿上限”是符合了“适当补偿”原则,防止被保险人“不当得利”,防止引发道德风险。
如果从单纯技术的角度看,这个问题不难理解,即车险在采用“保险金额”作为保费计算依据时,实际上存在两个保险金额,亦称“双保额”,即它在部分损失和全部损失情况下存在两个不同的保险金额,目的是为了全面体现保险的补偿原则。所以,从本质上看,我国车险条款关于保险金额的确定以及理赔处理的规定是符合《保险法》五十五条的立法精神的。但从客观和表象上看,现行的车险条款存在与“五十五条”冲突的地方,这也是一些地方法院据此判保险公司败诉的原因。
基本观点:“补偿原则”包括充分补偿和适当补偿。
在部分损失的情况下,以“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在全部损失和推定全部损失的情况下,以“车辆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和“赔偿上限”。
这次“高保低赔”风波中,来自法律界质疑的主要依据是《保险法》的五十五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从法理和保险原则的角度,“五十五条”是对“补偿原则”的体现,而补偿原则的核心内涵包括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即一方面要努力实现全面、充分的补偿,体现保险的功能;另一方面要确保做到适当补偿,即仅仅是“填补”损失,被保险人不应因保险赔偿获得额外利益,防止道德风险。
在车险经营过程中,我们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来看“补偿原则”的适用问题:1)在部分损失的情况下,以“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一方面是符合了部分损失修复情况下价格构成的一致性和合理性,另一方面是确保被保险人在出险后能够得到全面、充分的补偿。2)在全部损失和推定全部损失的情况下,以“车辆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和“赔偿上限”是符合了“适当补偿”原则,防止被保险人“不当得利”,防止引发道德风险。
如果从单纯技术的角度看,这个问题不难理解,即车险在采用“保险金额”作为保费计算依据时,实际上存在两个保险金额,亦称“双保额”,即它在部分损失和全部损失情况下存在两个不同的保险金额,目的是为了全面体现保险的补偿原则。所以,从本质上看,我国车险条款关于保险金额的确定以及理赔处理的规定是符合《保险法》五十五条的立法精神的。但从客观和表象上看,现行的车险条款存在与“五十五条”冲突的地方,这也是一些地方法院据此判保险公司败诉的原因。
2013年3月31日
购买二手车,车辆原购置税凭证很重要 09年,小周在买车之前,听说同事小秦购买二手车时因为没跟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凭证,最后自己累呵呵的前后往国税局跑了两三趟,才把这车辆购置税给缴清了。看着小秦愁眉苦脸的样子,小周在买二手车时特别跟原车主说明了要有车辆购置税,这样小周就轻松多了,只需到税务机关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手续就行。那么,车辆购置税怎么过户您知道吗?第一步,您要准备好需要的申报材料,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车辆变动情况登记表》。第二步,就是到市国税局办理车辆购置税的过户手续。其办...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