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事故如何快速理赔
近日,几位“同病相怜”的网友分别在相关投诉渠道诉苦,其反映的问题均为出险后,因保险公司办事效率过低,以致申请理赔大费周折,久拖不决。
如北京网友shubao198向某门户网站投诉平台抱怨,他买了某保险公司的一款车险,去年11月出了事故要求定损时,保险公司赔付流程甚长,材料来来回回修改,“各种环节多得烦死”。又如网友朱先生向“3·15消费者维权热线”反映,去年10月他驾车外出,被飞来的石子打碎挡风玻璃。向保险公司报案后,他当天就到公司指定地点定损,并更换了挡风玻璃,但赔付至今毫无音讯。多次联系客服,但回复都是“办理中”,他不得不喟叹该公司办事效率低得令人咋舌。
除上述两位受理赔难所扰的投保人外,还有网友在论坛贴出以前媒体报道的类似个案,来印证理赔不易。如管先生投保某保险公司车险,去年1月出险后,他马上申请理赔,并每隔2天主动打电话询问,但保险公司一直拖到5月份才予以理赔。
众所周知,重合同、守信用乃保险经营基本原则。不过,正如上述网友所反映,“投保容易理赔难”已成为不少百姓熟知的“业内通病”,意指投保人买保险容易,但若出险后索赔却相当难,因为保险公司往往要求投保人提供诸多证明材料,使用种种借口拖延理赔。针对这一现象,新的《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理赔时效作出了明确规定,如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及时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在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双方达成协议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在自作出核定之日起的3天内向客户发出拒绝赔偿的通知书,并说明其理由。而且,保监会已把财产保险公司拖赔列为重点整治的对象,以帮助投保人更方便快捷地获得理赔。
在法律规定下,如果保险公司仍然一味拖赔,监管机构就应该加大惩罚力度,树立法律的权威性,切实将有关规定落实到行动。对于投保人而言,则要掌握正确的理赔流程,提供必要材料,缩短理赔时间,切实维护自己的权益。
保险公司审核理赔申请时,首先要确认投保人的身份及保险合同,随后确认事故性质和损失情况,并要求投保人出具相关材料。譬如车险,投保人申请理赔需提供的基本材料包括:定损员开具的维修车辆定损单、事故车修车发票原件、出险司机有效驾驶证的复印件、出险车辆有效行驶证的复印件、被保险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若被保险人为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委托修理厂代理索赔的需出具委托书。事故中有交警处理的,需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或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书等。在明确情况后,保险公司会确认受益人身份和保险金发放途径。这时,受益人身份证件和其银行账号就是必要的材料。其实,保险公司一般都会在理赔申请表的背面列明各种情况所需材料。投保人只需照章办事,就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周折
2013年1月2日
商业三者险费率和交强险两者有什么区别,要同时购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