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新保险法的新变化

 所属分类:  2013-6-17 20:16:05    加入收藏

新《保险法》10月1日正式实施,车险的变化一直备受关注。湖南保险业资深人士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保险法》规定投保金额不得高于标的物的价值,也就是说给旧车投保时不再按照新车价,而是按照旧车目前的价值,否则就是违法。

“新《保险法》第55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湖南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曹瑞华告诉记者,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今后车辆投保时,保额将不得高于标的物的实际价值。这就意味着“必须根据新车市场价格购买车损险”这一由来已久的行规宣告终结。旧车投保时,保额多少要根据车辆的折旧值确定。

记者了解到,为了落实新《保险法》的实施,保监会此前曾向各家保险公司征询意见,确定旧车的折旧率。最终确定的一个版本是,车辆实际价值将按月折旧,算下来1年折旧率约7.2%左右。

一辆2005年10月购买的汽车,新车价格是10万元,那么今年10月续保时,只需购买7.12万元保额的车损险,保费仅需1006元,较以往可省 256元左右。也就是说,同样一辆车的车损险,每年的保费可比上一年省7.2%。不过,车险“新政”为车损险的保额设置了最低值,即最低不得低于新车购置价的20%。 若广大车主发现保险公司仍未执行“新政”,可向保监部门举报。

2013年3月19日

车险业加强销售渠道建设
    加强销售渠道建设。当今的车险市场是渠道制胜的时代,渠道体现了业务拓展能力,更体现了对客户资源的掌握能力。而对汽车产业资源的整合归根结底要以客户资源为基础,并围绕客户进行,谁掌握了客户资源,就能在产业链中赢得主动地位。因此,渠道建设不仅关系到保险公司自身的发展,对于其产业地位的提高也具有重要意义,必须理顺与销售渠道的关系,实现直销业务与中介业务的合理配比,传统渠道与新兴渠道的共同发展,构建广覆盖、强有力的销售网络,实现车险营销的差异化和多样化。 ...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