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除“大吨小标”车对策与建议
“大吨小标”车顾名思义就是大吨位小标示车,一般指行驶证标示的核载量为2吨以下,但实际载荷远大于2吨的中型、大型或重型货车。“大吨小标”车常见于江淮、东风康明斯、东风乘龙、解放、奥铃、王牌、江环、力帆等品牌的货车上。而国内一些非正规厂生产的低速自卸型大中货车,“大吨小标”更成惯例。这些车实为中大型或重型货车,实际载荷5吨、10吨乃至几十吨,但行驶证却往往违规标注核载量1.99吨、1.98吨、1.95吨等,严重名不符实。目前这类车在社会上为数不少,在全部货车中的占比保守估计也有一成。
“大吨小标”车在货运市场上严重扰乱了货车正常的运输秩序,造成不公平竞争。对保险经营的影响,则主要体现为实际风险与所交保费严重不对称,保费充足性极差,此外还诱发保险公司之间为揽业务不计风险的恶性竞争。比如标注1.99吨实际是2吨以上的某中型营运货车,交强险应收保费3070元,如按2吨以下营运货车承保则只收1850元(约60%),按2吨以下非营运货车承保只收1200元(不足40%);商业险全保应收保费约8000元至1万元,如按2吨以下营运或非营运货车承保则分别只收5000元和3000元左右(保费少收40%至70%)。
现在各地保险行业协会都有类似约定:2吨以下货车可据实按非营运承保。各家公司为争夺业务,上述“大吨小标”车按2吨以下非营运极廉价揽保的情形居多。由上可见,“大吨小标”车保费的充足性非常差,风险与实收保费极端不对称,导致风险管理严重失控,如毒瘤般侵蚀着整个车险的经营效益,须高度重视之,坚决铲除之。
对策与建议:一、由保险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面,以发文的形式在承保时统一剥去“大吨小标”车的伪装,要求各财险公司严格按车型车体、实际吨位、实际用途承保。鉴别“大吨小标”车的方法有:1.行驶证鉴别法,对行驶证标示的是1.99吨、1.98吨、1.95吨等接近2吨的货车应重点管控,可结合车型车体进行具体鉴别。如果行驶证标示的是中型货车,应按2吨至5吨的货车档次对待;如标示的是重型货车,应按5吨以上的档次对待。2.照片鉴别法,根据行驶证上的车体照片或核保验车照片去伪存真。“大吨小标”车在真实的照片面前一般都会原形毕露。为提高鉴别的准确性,最好两种方法结合使用,综合衡量。二、各财险公司承保部门依据前条精神,制定出针对性的“大吨小标”车核保管控操作细则,还原大吨位车本来面目,把按车型车体、实际吨位、实际用途承保的要求落到实处,保障车险经营稳定。
“变拖”车是变形拖拉机的简称,指在农机部门挂牌的农用运输车(如福田、龙马、时代等品牌)。这类“变拖”车除行驶区域略有限制外,车型、用途等与在交管部门挂牌的农用运输车毫无二致。“变拖”之名其实名不符实,也就是说,它根本就不是什么变了形的拖拉机。
对保险公司来说,“变拖”的损失风险与在交管部门上牌的农运车相差无几。但“变拖”在办理保险时,由于套用的是拖拉机保险条款,计费标准与同车型、同吨位、同用途的农运车却相差甚远,一般仅及正规农运车的1/3。这严重违背了风险与费率对称的保险经营基本法则,成为吞噬财险公司经营效益的一个“黑洞”。而在县乡区域车险市场占有率高的财险公司尤甚。
据统计,目前国内农用车的保有量约1000万辆,其中至少有1/3在农机部门挂牌,因此“变拖”数量不下300万台。每台两险(指商业与交强险)至少变相少收1000元保费,300万台少收的保费就是30亿元以上!可见,如此庞大的“变拖”数量已经一定程度上在变相拖垮整个车险的经营效益。
应对策略:一、各财险公司在办理“变拖”保险时(含商业险与交强险),还其“农用运输车”或2吨以下营业货车的本来面目,按农运车或2吨以下营业货车的对应费率档次计费承保,以实现风险与费率对称和保费充足性的正当要求;二、保险监管部门比照农运车或2吨以下营业货车的条款费率,在进行适当的行驶区域风险系数修正的基础上,制定出单独的“变拖”条款与费率,各财险公司统一执行。
201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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