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自燃没有购买自然险,故保险公司不能赔付

 所属分类:  2013-6-19 21:50:12    加入收藏

张某购买了一辆某品牌轿车新车,使用不到一周,在一上坡路行驶过程中,突然感到车内有烟味,紧接着车的底盘燃起了明火。“119”赶来将火扑灭后,张某立即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报案。

【处理结果】

保险公司查询发现,张某的新车没有购买自燃险,所以不予赔付。无奈之下,张某又找到该车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厂方以起火原因不明甚至可能是人为造成的、与汽车本身质量无关为由,不负责赔偿。这样,一辆价值10余万元的新轿车就此报废,张某没有得到任何补偿。

【业内点评】

在此案例中,张某虽对厂家的说法感到怀疑,但因无法举证汽车存在质量问题,所以有苦难言。另一方面,又没有保自燃险,保险公司理所当然拒绝赔付。即使投保了自燃险,如无消防部门的起火原因报告,同样不能获得理赔。为此,特别提示消费者,即使是新车也要投保自燃险,并随时加强对车辆的保养。

2013年3月19日

交强险四种情况不赔
    交强险四种情况不赔   赵小姐9月份车险到期,于是为爱车购买了交强险。国庆出游时,赵小姐撞上吴先生的车。赵小姐负全责。吴先生的笔记本电脑在碰撞中损坏。在赔偿修车费用的同时,吴先生要求赵小姐赔偿笔记本电脑的损失。交强险是否赔偿类似损失?   提示:交强险不负责此类赔偿。按照交强险条款第十条: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被保险人(车主)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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