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自燃没有购买自然险,故保险公司不能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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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19 21: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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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购买了一辆某品牌轿车新车,使用不到一周,在一上坡路行驶过程中,突然感到车内有烟味,紧接着车的底盘燃起了明火。“119”赶来将火扑灭后,张某立即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报案。
【处理结果】
保险公司查询发现,张某的新车没有购买自燃险,所以不予赔付。无奈之下,张某又找到该车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厂方以起火原因不明甚至可能是人为造成的、与汽车本身质量无关为由,不负责赔偿。这样,一辆价值10余万元的新轿车就此报废,张某没有得到任何补偿。
【业内点评】
在此案例中,张某虽对厂家的说法感到怀疑,但因无法举证汽车存在质量问题,所以有苦难言。另一方面,又没有保自燃险,保险公司理所当然拒绝赔付。即使投保了自燃险,如无消防部门的起火原因报告,同样不能获得理赔。为此,特别提示消费者,即使是新车也要投保自燃险,并随时加强对车辆的保养。
交强险四种情况不赔
赵小姐9月份车险到期,于是为爱车购买了交强险。国庆出游时,赵小姐撞上吴先生的车。赵小姐负全责。吴先生的笔记本电脑在碰撞中损坏。在赔偿修车费用的同时,吴先生要求赵小姐赔偿笔记本电脑的损失。交强险是否赔偿类似损失?
提示:交强险不负责此类赔偿。按照交强险条款第十条: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被保险人(车主)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
查看全文>> 2013年5月16日
最高法出台 侧重保护受害人权益 侧重保护受害人权益
有关资料显示,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已经成为全国法院民事审判中数量增幅快、处理难度大的案件类型。
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律师葛图鹏认为,该《解释》侧重保护赔偿权利人(受害人)的权益,因为如果将醉驾、故意事故都列入赔偿责任内,可能会增加保险公司的赔付率和运营成本。
《解释》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法院应将交强险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保险公司已经赔偿且当事人无异议的除外;如果当事人请求的,则人民法院应当将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这个诉讼机制,...
查看全文>> 车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基本险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附加险包括: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
由于投保了车损险而没有投保自燃损失险,发生自燃或不明原因的火灾事故导致的纠纷时有发生。前一阵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纠纷。
2004年4月23日,XX...
查看全文>> 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停车后,驾驶员应首先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死亡人员,确属当场死亡而无丝毫抢救希望者,应原地不动,用草席、篷布、塑料布等物覆盖。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进行抢救。如果受伤者伤势较轻,可暂留现场等待交警处理。如果伤势较重,应拦截过往车辆,送就近医院抢救。靠近市区的还可以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或请医院派车前去抢救。同时要用白灰、石头、绳索等物将伤员倒位描出。如一时无过车辆或救护车,也可动用肇事车将伤员送医院抢救,但要将肇事车各个车轮的着地点以及伤员倒位描出,做好标记,并要留人员看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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