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交强险价格的介绍
天津交强险价格所有车主必须面临的问题之一就是购买交强险,而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是交强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位车主在投保前需仔细阅读的。在这里就此做一个解读,希望能让广大车主更好的了解2010交强险条款,能合理的安排交强险和商业险。
要解析2010交强险条款,首先就要了解它的免责部分。2010交强险条款规定以下四种情况不予赔偿:
一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是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信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是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其次,交强险是第三者保险,而本车驾驶员和车上人员并不在第三者的责任范围内,所以交强险条款的第五条有如下规定:“交强险的受害人,是指因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的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了解过2010交强险条款的免责部分,让我们来看看它有什么新的变化。由于新的道路交通法确立了无责赔偿原则,交强险也将依照此原则。 这表明今后事故中的车辆也将互为责任,进行赔偿。
2010交强险条款中最重要的一条莫过于对于酒后驾车的规定,如果机动车上一个保单年度每有一次酒驾记录,第二年的交强险费率将上浮15%,醉驾则上浮25%。其中主动接受处罚并及时处理的,上浮幅度可减少5%。最高的上浮记录是60%,而且酒驾记录在次年会被清空。在这里也要特别提醒广大车主朋友们,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酒后驾车。
对于2010交强险条款规定的免责部分以及无法给予保障的地方,车主朋友们需要选择合适的商业险来弥补,大家可以选择平安保险的网上投保车险,不但可以方便的选择合适自己的车险组合,而且可以获得保费的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