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到哪里去交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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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18 12:3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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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查询编号: 7951
信件标题: 交强险到哪里去交纳
信件内容: 我们的车子已经交纳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陪率特经约险等三个保险,时间是到明年的4月1日.我们想问一下,交强险是到明年3月底和那三个险一起交呢,还是现在就要交纳了?如果要交纳是到哪里去交纳呢?
听说现在是没有交强险的标签会罚款,所以请尽快回复,谢谢!
信箱类型: 咨询
接收时间: 2006-10-13 11:46:26 接收部门: 无锡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 2006-10-13 15:27:45 答复部门: 无锡市公安局
处理结果: 您好: 您可以至明年4月1日三者险到期后办理“交强险”,但要随车携带三者险原件备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交强险制度实施后,原保险合同到期,首先必须购买交强险,此外还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购买不同档次责任限额的商业三责险,以及车损险和各种附加保险等。保险业务请至各保险公司办理。
2013年4月28日
车险理赔的误区四、现场无须保留 误区四、现场无须保留保险车辆发生事故以后,根据条款约定,车主有义务及时通知并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到现场查勘、定损,这本来是不存在任何问题的。为什么有的客户认为保险车辆出险以后无须保留现场呢?这实际是对于有关部门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办法的一种误读。保险公司到现场查勘、定损,能够在第一时间掌握损失情况,对于了解事故成因、责任归属,确定损失大小,准确、合理地计算和支付赔款十分重要,还可以防止个别假、骗赔案的发生。如果较小的事故发生在交通要道,为不妨碍交通,车主可将事故车辆撤离到不影响交通的地点,等候保险公...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