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与保险搭伙销售已是公开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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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24 20: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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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销商处买车、上保险、上牌,对于大多数车主以及准车主们来说,似乎就应该是这样的。但殊不知,经销商正是抓住了这种心理,跟消费者玩起了“躲猫猫”。
准备买车的消费者不难发现,自己在查询了几家4S店的价格后,各家给出的价格千差万别,但总有些能便宜千元。记者调查发现,这些低价多是诱饵,最终羊毛还是出在羊身上,享受低价的代价就是必须要在这家店做保险和上牌。那么,这种“代价”是否划算?不妨算一笔账。以一款指导价为9.18万元的车型为例,两家经销商分别报价7.88万元和7.68万元,后者便宜两千元的同时,要求消费者必须在店内做保险;按照7.88万元的车价计算,以四个基本险种为例,保费为4000元左右,而若要以7.68万元买车,商家却要求消费者支付4400元保费,与此同时,该商家还收取了1000元的出库费和1000元的上牌服务费。这样算下来,消费者没有享受到低价,反而多支付了将近500元。买车保险计算
据了解,汽车与保险搭伙销售已是公开的秘密。随着汽车行业竞争的加剧,车价一降再降,销售收益随之直线下降,卖一辆车的收入甚至比不上卖车险的佣金。于是“堤内失水堤外补”,销售人员把宝押在车险上面。消费者通常觉得买车几万元、十几万元甚至更多钱都花了,相比之下,几千元的保险费不算什么。但其实,经销商正是利用了这一点。
记者再给消费者算一笔账,同样以指导价9.18万元的车型为例,销售人员表示,新车保险折扣最多给9.5折,但消费者加投保盗抢险的话,则可以享受8.5折的优惠,保费在4600元左右。同款车型,记者致电该品牌合作的保险公司,对方表示,目前商业险一律9.5折,按此计算,这些项目的保费是4400元左右。8.5折后的保费比9.5折的还要高,其中的利润可想而知。
车险市场向来玄机无数,如果消费者选择在4S店做保险,在买保险之初,不要轻信销售人员提出的“多保多赔”的说法。人保负责商业险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保险公司赔多少完全根据汽车出险的实际情况而定,并不会因为保得多就赔得多。另外,一些保险业务人员对各种保险进行捆绑销售,牟取利益。比如,很多保险公司把责任险、盗抢险和车损险捆绑起来作为基本险销售。所以,对这种情况,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之初,一定要事先搞清楚所谓的“基本险”究竟指哪些。
2013年3月22日
交强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 酒后驾车致伤者成了植物人,天津北辰区人民法院判处肇事司机有期徒刑一年半,并与其妻共担保险赔偿不足的经济损失33万余元,保险公司赔偿12万元。
今年4月1日5时许,魏某酒后驾车,将李某撞成重伤,成了植物人。经交管部门认定,魏某负事故主要责任。7月16日,检察机关以魏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伤者的姐姐作为其法定代理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向魏某夫妇和肇事车保险公司索赔30万元。
庭审中,被告人魏某对指控事实无异议,表示愿意赔偿,但认为原告请求过高,没有能力给付。
保险公司辩称,肇事车辆的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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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春节,济南二手车市场迎来交易高峰,绝大部分车主在买卖二手车时都会对价格普遍关注,却鲜有想到把未过期限的车险退保变现,或者计入旧车提高卖车的价格。还有部分不知情的车主,把剩余车险价值拱手相送。
前不久,邹建把开了3年的车卖了,接着又买了辆新车。他以为车都卖了留着保单也没啥用,就顺水推舟把保险给了买主。在一次聚会中,听朋友说未到期的保费可退或者加价卖掉,邹建后悔莫及,“卖车的时候确实不知道车险也能退保,车行经理也没说保险没到期的机动车可以卖得高些。”
“机动车保单是很多车主卖车时最容易忽...
查看全文>> 车灯或者倒车镜单独破损的不赔
该条免责条款的制定是为了对付某些修理厂的骗保行为。之前某些修理厂常常用换下来的破损车灯或者倒车镜装到车型相同的其它车上来骗取赔款。另一方面,因为这一免责条款不少车主即使是无心的剐蹭也将得不到赔偿。...
查看全文>> 陷阱之一:强行搭售险种。在目前的车险种类中,只有属于交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第三者责任险”是每位车主必须要买的。此外,车损险和防盗险等险种都是可 供选择的险种,并非属必须购买。但是,这些车险并不是保户可以随意选择的,比如,如果消费者想买防盗险,就必须先购买车损险。而在很多汽车交易市场是把责 任险、防盗险和车损险捆绑起来作为基本险来销售的。 陷阱之二:误导车主入保。因为乘客险、玻璃破碎险、车辆损失险事关车主切身利 益,所以大多数消费者比较愿意购买。而新车的自燃险、私家车的货物险、营运停驶损失险则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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