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动机进水免赔频判赔

 所属分类:  2013-7-24 22:23:26    加入收藏
 7月份以来,我国多地出现明显降雨过程,局地出现大暴雨,并引发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据媒体报道,湖北省7月7日暴雨后,当地保险公司接到近千起报险电话。其中,汽车发动机被水泡坏占了一半以上。 然而,不少车主找到保险公司欲进行理赔时,却被告知“因涉水行驶造成的发动机损坏,不在理赔范围之内。”不过,对于保险公司的这一格式条款,车主们纷纷选择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

  进水免赔频判赔

  在又一个雨季来临前,河南省三门峡市的张先生终于等来了胜诉的终审判决。

  去年7月13日,三门峡湖滨区的张先生开车行驶至三门峡市五原路西段时,因突降暴雨,发动机熄火,车趴窝了。他立即向该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当即出险。

  是年7月25日,张先生把车送到当地一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修理,共计花了13254元,实际结算12100元。

  此后,他和保险公司协商理赔。但保险公司认为,“车辆仅投保了车损险,没有投保涉水险,发动机是因涉水过程中遭水淹所损坏的,不属于保险范围。”因此保险公司只赔偿了车辆拆装、清洗内饰费用1500元。

  因协商不成,张先生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实际花费的12100元。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后,保险公司提出上诉。

  今年5月10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6月25日,三门峡中院宣判,驳回保险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了解到,张先生并不是第一个汽车发动机进水遭遇拒赔的车主,更不是第一个在法院胜诉的车主。本报记者梳理近年来法院审理的类似案件发现,叫板保险公司这一车险条款的车主,其诉讼请求多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2010年9月,经过浙江温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的调解,车主杨先生、刘女士与某保险公司达成协议,保险公司支付19.68万元作为杨先生车辆发动机进水后的维修费用。

  2012年12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某保险公司给付车主奔驰车因发动机进水产生的全部维修费用共计32万余元。

  2013年7月,武汉市江汉区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张某10136元,此前,保险公司以暴雨导致的发动机损失不属保险责任范围为由拒赔。

2013年4月9日

车险费率市场化箭在弦上 改革一触即发
    保险公司将有定价权 据了解,现行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是2007年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分为A、B、C三款,人保、平安和太保成了这三种条款的典型代表。 “这种费率制定方式使得保险公司的车险价格趋于一致。”竹叶山汽车市场负责人称,新规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主确定附加费用率,同时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自行确定条款费率。也就是说,部分资质较优的保险公司有了独立定价权。 此次,保监会发布“通知”称,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公司自有数据拟订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其条件为:经营商业车...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