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出险的理赔流程
一、保险赔偿是怎样计算的?
保险本辆在保险期内发生车辆损失险或第三者责任险分别按不同情况根据保险条款中的有关公式计算。
1、保险车辆若发生全部损失,且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即:赔款=(保险金额—残值)╳(1—免赔率);当保险金额高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即:赔款=(实际价值—残值) ╳(1—免赔率)。
2、保险本辆若发生部分损失,当保险金额达到出险当时的保险价值,按实际修复费用赔偿。 即:赔款=(实际修复费用—残值) ╳(1—免赔率);当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保险金额与投保时的保险价值比例计算赔偿费用。即:赔款=(修复费用残值) ╳保险金额/保险价值╳(1—免赔率)。
3、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根据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核定赔偿限额。当被保险人应负赔偿金额超过赔偿限额时,赔款=赔偿限额╳(1—免赔率);当被保险人应负赔偿金额低于赔偿限额时: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
二、汽车出险如何理赔?
(一)事故报案
(二)定损修理
1、车主携带事故单证(事故认定书、定损报告、当事司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保单正本)将受损车辆送到修理厂维修,修理厂对车辆损失进行估价并制作《估价单》,然后通知保险公司派人到修理厂定损。
2、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到达修理厂之后,根据《事故认定书》《估价单》对损失项目进行核定。
3、残件回收:为了保证维修质量,维护客户利益,保险公司对某些更换的配件要求回收,一般定损人员到修理厂之后会确定回收配件。修理厂将需回收的部件更换之后可通知保险公司的残件回收人员到修理厂进行回收。
4、损失复勘:为了保证维修质量,维护客户利益,对损失较大的事故(超过三万元),保险公司一般会在车辆修理完毕之后对车辆进行复勘,检查维修项目是否与事故损失一致。
5、第三方车损或物损的定损修理程序与以上4点相同。
(三)损失分摊
1、拨打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查询保险公司核定的第三方损失金额和本车损失金额,根据事故责任比例承担事故损失,并取得修理发票(修理发票金额必须与定损金额一致,而不是赔偿第三方的金额)。
2、例子:甲车与乙车碰撞,甲车负主要责任,乙车负次要责任,甲车损失为10000元,乙车损失为5000元。
那么甲车车主应负事故损失为(10000+5000)*70%=10500;乙车车主应负事故损失(10000+5000)*30%=4500元。如果甲、乙两车车主各自支付自己车辆修理费用后,甲车车主需向乙车车主再支付5000-4500=500元。甲车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甲车车主取得两车的修理费发票原件(金额为10000和5000),乙车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乙车车主取得两车的修理费发票复印件(加盖修理厂财务章;如有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调解,由交警部门盖章确认与原件无误)。
(四)提交单证
1、被保险人将收集齐全的事故相关单证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2、委托索赔:如果修理厂愿意代办索赔手续,被保险人可以填写《委托书》《索赔通知书》并将相关单证交修理厂交修理厂,由修理厂办理索赔手续,保险公司将赔款直接赔付给修理厂,被保险人无需支付 本车修理费。但第三方的车损或者物损由修理厂收到保险公司赔款之后再支付给被保险人。
(五)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被保险人提交的索赔单证进行损失计算,并制作《赔款计算书》交保险公司核赔人员。
(六)核损赔付
保险公司核赔人员核定损失无误后,转财务人员划款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