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究竟多小的事故,才值得一赔呢?

 所属分类:  2013-8-7 20:08:45    加入收藏
 自2009年起,汽车商业险、交强险的金额逐渐与上一年的出险理赔次数挂钩。事故出得多了,下一年车险保费就会上涨。近日,有媒体报道重庆车主代女士在2010年3月出了一次小事故,随后代女士在投保2010年、2011年的两年保险时都没有享受到正常的优惠。那么,究竟多小的事故,才值得一赔呢?

多次出险可能被拒保

据记者了解,目前很多城市保险上浮标准为:交强险出一次险第二年没有优惠、交强险出两次险第二年上浮10%、交强险出三次险第二年上浮20%、出险三次以上及醉酒驾驶最高上浮30%;商业险方面,出险在两次的车主都还可以享受优惠、出险在三次的车主将上浮10%、出险在四次的车主将上浮20%、出险在五次的车主将上浮30%,出险在五次以上的车主可能会被保险公司拒保。

450元以下私了更划算

 

那么,究竟金额多少的事故,才“值得一赔”?保险专家表示,最关键的是车险保费计算的公式。目前绝大部分保险公司,对于上一年理赔次数达到三次的,下一年保费会上浮10%;对于上一年理赔次数达到四次的,下一年保费会上浮20%。一旦理赔达到五次或以上,下一年就会有被保险公司“拒保”商业险的风险。

这也意味着,10%和20%是两个临界点。“打个比方,一辆20万元的车,保四项基本商业险(车损险、三者险20万、不计免赔、人员险每座1万元),保费大多在4500元左右。这也意味着,如果上一年理赔次数超过三次,下一年保费会上浮4500×10%=450元。如果理赔四次,上浮的金额会达到900元。也就是说,对于已经出了两次事故的车,再出事故,维修金额如果不到450元,还不如不找保险公司,自己私了来得划算”。

2013年7月12日

聊聊车险受理报案的流程
     报案是指被保险人在发生李故之后以各种方式通知保险人,要求保险人进行事故处理的意思表示。《保险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同时,及时报案也是被保险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个重要内容,在现行保险条款中一般都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通常被保险人可以通过电话、上门、电报、传真等方式向保险人的理赔部门进行报案。各保险公司也都开通了专线电话,指定专人受理报案事宜。为了便于客户及时报案,报案电话均在全国统一的1...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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