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驾驶无牌摩托车出车祸死亡 车险能否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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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1 12: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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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先生购买有奖明信片中了一份人身意外保险。此后,他因为无照驾驶无牌摩托车出车祸死亡。家人理赔时却遭到免责拒赔。西城法院一审认定蒋先生的事故确属免责范围,驳回了蒋家人的起诉。
2006年,蒋先生在邮局购买了一张有奖明信片,并幸运地中了三等奖:保险公司提供的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蒋先生是被保险人。没想到,2007年2月,蒋先生无证驾驶无牌号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蒋先生当场死亡。公安机关认定蒋先生负事故主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蒋先生的父母想起了这份保险,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要保险金。保险公司以蒋先生无照驾驶无牌号的摩托车为由拒赔。
蒋家人认为,蒋先生办理明信片兑奖手续获得保险时,保险公司未向其告知和解释保险条款中的免责条款,因此该条款不应产生效力。于是将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诉至法院,索要5万元保险金。
法院认为,根据保险条款,蒋先生无照驾驶无牌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符合保险责任免除的规定。国家邮政局与保险公司签订中国邮政有奖明信片保险业务协议,国家邮政局向保险公司交纳保费。因此,国家邮政局是投保人。蒋先生兑奖后,应为被保险人。
根据法律规定,保险人的告知义务是向投保人行使,而不是向被保险人行使,保险公司和邮政局签订合同时,在合同附件中对免责条款进行了说明,履行了告知义务,因此蒋家人认为保险公司未告知,免责条款不生效的理由不成立。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2006年,蒋先生在邮局购买了一张有奖明信片,并幸运地中了三等奖:保险公司提供的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蒋先生是被保险人。没想到,2007年2月,蒋先生无证驾驶无牌号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蒋先生当场死亡。公安机关认定蒋先生负事故主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蒋先生的父母想起了这份保险,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要保险金。保险公司以蒋先生无照驾驶无牌号的摩托车为由拒赔。
蒋家人认为,蒋先生办理明信片兑奖手续获得保险时,保险公司未向其告知和解释保险条款中的免责条款,因此该条款不应产生效力。于是将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诉至法院,索要5万元保险金。
法院认为,根据保险条款,蒋先生无照驾驶无牌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符合保险责任免除的规定。国家邮政局与保险公司签订中国邮政有奖明信片保险业务协议,国家邮政局向保险公司交纳保费。因此,国家邮政局是投保人。蒋先生兑奖后,应为被保险人。
根据法律规定,保险人的告知义务是向投保人行使,而不是向被保险人行使,保险公司和邮政局签订合同时,在合同附件中对免责条款进行了说明,履行了告知义务,因此蒋家人认为保险公司未告知,免责条款不生效的理由不成立。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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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太保无照新车拒赔案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尽管这一赔案还没有定论,但已在社会各界展开大讨论——中消协法律与理论研究部副主任如果事先在消费者投保之前没有做出明确说明,或者也没有对条款进行合理解释,包括后果的一些说明,实际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说明了,但是消费者并不同意对于风险承担的期限进行相应地调整,也就是说它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限和它实际上投保单所约定的期限不一致的话,在某种程度上涉嫌了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国家行政学院保险法实务专家刘锐新车在没有牌照期间出险,保险公司承担或不承...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