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在全国范围正式实施“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
自2009年2月1日起,我国保险行业开始在全国范围正式实施“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
“互碰自赔”,是指当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时,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各方车主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无须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往返奔波。“互碰自赔”机制,缩短了理赔时间、简化了理赔程序,提高了理赔效率,方便了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对“互碰自赔”有什么看法、保险公司在落实上会遇到什么问题,该如何协调?就此,记者在省城采访了部分车主和保险公司及山西保险行业协会的相关负责人。
被保险人:
“假如条件符合,我定会选择"互碰自赔"。”车主张先生快人快语:“车辆出险,在第一时间报警、打电话给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后,就能定损处理事故,不再需要等待双方的保险公司定损员都到场。在具体赔付时,无论有责无责都不再需先行垫付,避免了此前车主垫付后需要等待很久才能获得赔偿金的情况。省时省力的好机制我赞同。”
采访中,大部分车主(被保险人)表示愿意接受交强险“互碰自赔”。现在,大多数被保险人都会选择自己熟悉的保险公司投保,很多还是因为有熟人才去投保。事故发生后,能在自己熟悉的保险公司理赔,简单快捷,省事放心。
保险公司: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徐永胜经理告诉记者,“互碰自赔”有利于被保险人,有利于保险消费。他介绍说,目前大多数交通事故损失都在2000元以内,很大一部分车险案例符合“互碰自赔”条件,“互碰自赔”将大大简化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和理赔时间。
针对不同保险公司可能在定损中出现的数额差异,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的梁智说,随着市场透明度的提高,2000元以内的损失各家保险公司在定损标准上不会有太大的差异,应该都能接受,不会影响被保险人理赔。“互碰自赔”机制提高了理赔效率,方便了被保险人,做到了轻微事故不添堵,索赔不再两头跑,有利于推动保险行业的服务升级。
行业协会:
山西保险行业协会财产保险部负责人说,发生事故后,车主可以就近共同由任何一家涉案保险公司进行查勘定损,进行查勘的公司应无条件向对方保险公司提供事故车辆损失照片等材料,各方保险公司也可以相互委托进行定损,并无条件认可查勘公司的定损金额。对定损标准或金额存在争议的,由行业协会牵头内部协调解决,不得影响客户索赔,不得要求客户再次查勘、定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