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业务漏洞多导致骗贷事件频发
原北京银行金融街支行信贷员沙毅兵和韩鹏,2003年起从银行骗取汽车消费贷款29笔,共计人民币2000余万元,其中1600余万元至尽未归还。沙毅兵还单独在2003年6月到2004年5月间,不按规定审查客户汽车贷款材料,就发放贷款,致使汽车销售公司以伪造的虚假身份证,收入证明,房产证明,汽车销售发票等等,从银行骗取消费贷款9笔,共计人民币250余万元,后造成230余万元至尽未归还.
法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
北京市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说:“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被告人沙毅兵有期徒刑七年,并处以罚金人民币七万元,以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判处沙毅兵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而另一名被告人韩鹏,以同样的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新闻背景:近年来车贷诈骗案频发
资料显示,去年,近40%的私车消费者用信贷的方式购车。今年,汽车消费信贷“门槛”抬高后,这个比例降到了20%以下,有的地区甚至在10%以下.但是巨额诈骗案件还是频频发生.
2006年9月初,涉案金额达一亿多元的国内最大一起车贷诈骗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决。该案主犯陈峥、施艺犯因合同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建行宣武支行汽车金融服务中心主任李文学犯合同诈骗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两罪并处判有期徒刑20年。李文学在任期间,违反规定为蓄意诈骗购车贷款的经销商发放车贷共计1.3亿余元。案发后,尚有被骗贷款1亿余元未退还。
2006年11月6日,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案金额高达1000多万元的车贷诈骗案。被告人刘广德为了偿还自己的债务,虚构伪造了多人购车贷款资料,从某银行昌平支行骗贷1072万元。案发后,尚有大部分贷款未归还。此案中,为刘广德“背车”,也就是将自己身份借给他人购车的一位司机,明明月薪只有1500元,而刘广德却在给他伪造的贷款证明中,将月收入一栏填上了4万元,竟也顺利通过。
据统计,目前,我国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的呆坏账已逾1000亿元,其中国有四大银行占了呆坏账总额的81%以上。
专家分析:车贷业务漏洞多导致骗贷事件频发
按说,办理车贷时,银行查起来也很严格,为什么骗贷的事件仍然那么多,而且数额都很大呢?
专家分析认为,在我国汽车消费信贷所需的个人信用制度尚未建立,审贷过程流于形势,是导致风险管理失控,是造成骗保、骗贷事件频频发生的根本原因.在汽车消费贷款业务中,保险公司实质上为银行分担了经营风险。于是,一些银行和保险公司都只重业务开发,忽视风险管理,导致风险管理失控。
北京市律协保险法律事务委员会主任李记华说:“法律本身虽然有要求银行有审贷的一种非常严格的责任,但是银行这种审贷基本上把这种责任转嫁到保险公司了,所以它的审贷过程基本上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