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车辆出险 自己承担责任
所属分类:
2013-9-11 16:59:47
加入收藏
于先生将车辆挂靠在一家运输公司从事客运服务,并与公司签订了经营协议。协议约定,由公司负责代办车辆审验和保险,费用由于先生承担,如因欠交、相关费用造成车辆不能运营,由于先生承担责任。保险期满后,于先生私自到另外一家保险公司买了车辆相关保险。随后,运输公司将于先生的车辆停运。
于先生与运输公司签订的经营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严格履行。由于于先生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未按约定在车辆保险期满后,向挂靠公司支付办理车辆保险的费用,而是自行为车辆续保,因此,为防止理赔风险,运输公司将车辆停运,该行为并无不妥。于先生要求运输公司赔偿停运期间的损失,没有法律依据。
相关新闻:
2009年3月3日,汤阴县城关镇的刘明将自己的尼桑轿车在汤阴县某保险公司投保,并与保险公司签订了车辆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为该车承保了机动车损失险及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期一年。2009年5月7日,该车辆转让给刘亮,并在车管所进行了转让登记,车牌号予以变更。2009年5月15日,该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刘亮受伤,车辆受损。经汤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责任认定,刘亮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刘亮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后,保险公司以出险时被保险车辆已过户,未向公司书面申请办理批改手续为由,不予赔付。刘亮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按合同予以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保险人购买了机动车综合险,双方即形成了保险合同关系,程序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故双方应按合同约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被保险车辆在保险期内发生事故,造成损失,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以车辆买卖、未办理保险批改手续为由拒绝理赔,法院认为,尽管车辆变更号牌、转让他人,但保险合同的要件即合同标的及合同主体、保险责任均未变更,“保险批改手续”办理与否并不当然加重保险公司的责任,因此,被保险人仍应享受合同的有关权利。
安邦保险集团是中国保险行业第8家集团公司,目前拥有财产险、寿险、健康险、
资产管理、投资保险代理、保险经纪等多种业务,包括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等7家子公司。
安邦保险 一直秉承“一个客户,综合服务”的服务理念和“凭借智慧,
遵循规律;随需而变,马上就办;简单高效,团队合作;互联支持,共赢未来”的经
营理念,始终坚持“以创新求发展”的经营思路、“客户第一、速度...
查看全文>> 如果购买了新车,却不给自己的新车购置车险,那么车主驾车上路,怎么可能会心安?买车险是必然,但是,很多新车车主们就感到困惑了,车险种类那么多,新车买哪些保险才最好?接下来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买了新车,新车买哪些保险呢?首先,盗强险是个十分有必要的险种,尤其是当您所居住、经常停靠车辆的区域是治安事件多发地段、治安监控死角时,这个险种就尤其显得有必要购买。一旦不测发生,依据此险种,车主可以得到相应的理赔。 要问,新车买哪些保险?不计免赔特约险,也是必须要购买的险种。因为,通常情况下,如...
查看全文>> 交强险法益政策之价值取向,实际上,就是对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之价值判断。从“人的保护”这一基点出发,财产权保障这一命题的有效性和合理性最终取决于它是否符合于“人的保护”这一法律的最高价值。所以,对财产利益的保护财产权必须受到“人的保护”这一前提的制约。如果对财产利益的保障对于“人的保护”具有根本意义,就应对此种财产利益予以特别保护,以确保实现对“人的保护”;如果对财产利益的保护与“人的保护”之间存在矛盾,则为实现对“人的保护”这一最高价值,应减少对此种财产利益的保护力度或者对其予以限制。在现代民...
查看全文>> 2013年8月27日
车险理赔保姆:全程跟踪、全程指导 自平安电销“爱车大管家”服务正式推出以来,车险理赔服务角色也间接发生了变化。日前,记者通过采访平安电销负责人获悉:平安“爱车大管家”,彻底改变了早先由“车主推动”的理赔服务体系,完全实现由“大管家”来推动的理赔服务制度。 其实,车险服务不仅要全,而且要具人性化。一位多年经营车险业务的经理表示,车险服务的人性化,指的是一旦车辆出险,在处理的各个环节时,车主都能找到相应的人来帮忙“指点”。 车辆出险:理赔服务要有人“管” 许多有车族都会感慨:购车险易,理赔难。从当初购买车险的轻松,到最后办理理...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