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附加险并入主险范围内
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近日发布了“示范条款”,除了对此前的“高保低赔”、“无责不赔”内容进行调整外,还删除了原有商业车险条款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的14条责任免除,如“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改变使用性质未如实告知”等都纳入了保险责任范围。
公布的“示范条款”对此前的主险(包括A、B、C条款)、38个附加险及特约条款进行整合,保留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险等10个附加险,新增1个附加险“车损险无法找到第三方不计免赔险”,并将此前的5个附加险并入主险责任范围内,如教练车特约、倒车镜车灯单独损坏、车载货物掉落等。此前车载货物掉落导致车辆受损,车险需要附加险来赔,“示范条款”实施后主险可直接赔付。
值得注意的是,为减轻消费者在理赔时提供单证的麻烦,“条款”对商业车险的索赔资料进行了简化,例如,不再要求车辆损失保险索赔提供营运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不再要求盗抢保险索赔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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