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消费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中的法律关系及处理
在实践中,车贷险一般是这样操作的:由保险公司、贷款银行和汽车经销商之间订立合作协议,作为三方合作的基础。根据该协议,汽车经销商协助购车人与贷款银行签订汽车消费贷款的借款合同、与保险公司签订汽车消费贷款履约责任保险合同等。有时,经销商也可以为购车人提供借款保证。所以,在消费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中经常涉及四方当事人:银行、借款人、销售商和保险公司。其中的法律关系包括银行、保险公司、汽车经销商之间的合作协议关系;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银行与销售商之间的保证合同关系;借款人与银行(有时是保险公司)之间的汽车抵押合同关系;保险公司与借款人、银行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其中,产生纠纷最多的是合作协议和保险合同。
在处理保险纠纷时,要分清各个合同的性质,明确它们之间的关系,从而确定各自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然后根据实体法上的法律关系确定诉讼法上的问题。
借款人应当根据借款合同承担还款责任。在借款人不能清偿债务时,要注意以下承担责任的顺序:
抵押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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