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挡维权”共接到七个有关汽车的热线投诉,其中有几个讲述的内容是关于汽车如何保养、维修等方面的,不在维权之列,但本报记者均一一与来电者进行了沟通、采访。今天,“五挡维权”登出一则案例:
来电1
宿先生来电:我是2006年1月买的一辆长安奥托,今年3月车辆被盗。我在天安保险购买的车险,盗抢险也买了,最高赔付是28080元,现在车掉了保险公司要少赔我30.5%。其中,有20%的不计免赔和因为行驶证遗失少赔付的0.5%,这两点我都接受;但是对方说我的车是在无人看守的情况下被盗的,要另外少赔10%,这样合理吗?
五挡维权帮忙:记者与当初为宿先生办理保险业务的天安保险温江代办点的吴姓业务员取得联系。吴女士告诉记者:这是总公司的规定,她只是照章办事。于是,记者拨通了天安保险的客户服务电话,以消费者的身份进行咨询。接线人员告诉记者:从2007年4月开始,所有汽车保险都会有对于汽车被盗时是否有人看守赔付比例差距将有10%的差距的规定。
为了求证此话,记者多次拨打了四川保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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