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车主在购买了车险之后,以为可以高枕无忧。但事故真的发生了,车险合同中的众多保险人免责条款,会让你索赔无门。今天我们就通过四个案例,关注车险合同中争议条款……
关键词1:家庭成员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五?一“期间,小马开车带着父母去姨妈家走亲戚。在到达姨妈家之后,由姨妈指挥着小马将车子停到车库里,可是刚拿到驾照的小马因技术不佳,将在车后指挥的姨妈撞伤,车身也有一定程度的损伤。经抢救,姨妈并无大碍,但共计花去小马5000多元。随后,小马向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赔付。但保险公司以伤者是被保险人亲属为由拒绝赔付。
对于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情况,小马并不认同。小马以“‘家庭成员’定义不明确,姨妈并不属于拒绝赔付的范围“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观点:
保险条款存在致命缺陷,就是缺少“家庭成员“的定义。一般而言,在第三者责任险中将第三者规定为“不包括被保险人及其允许的驾驶员、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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