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导致汽车熄火受损 保险公司拒赔
2011年8月9日的暴雨对于很多北京市民,特别是驾驶员来说印象深刻。鲍先生向法庭陈述,当晚7:20左右,他驾驶浦女士的车行至北京西二旗一路口,突然熄火。
鲍先生:当时正值暴雨,造成路面积水,车辆行驶经过积水路面时熄火,熄火后未对车辆进行二次启动。驾驶员马上拨打被告保险公司报案电话进行报案,同时联系申请救援。
车辆在第二天被运往4S店维修,故障诊断是车辆进行过程中发动机进水,导致汽车多处受损。维修需要更换发动机中缸总成,及更换变速箱油、机油、内室拆卸清洗等等。维修费用3万七千多元。而保险公司只答应赔付4000多元。代理人蔡女士说。
蔡女士:对于车辆的清洗费用我方同意赔偿,但对于原告的发动机损失,我方不同意赔偿,因为发动机的损失不属于车损险,属于附加险,但原告并没有承保附加险,发动机损失保险公司不同意赔偿。
对此,原告方指出,保险公司并没有告诉他们发动机还要单独再买保险。
鲍先生:原告在购买保险时,被告未向原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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