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3次征求意见稿不断修改,近日,广东省政府发布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规定医疗纠纷赔付金额1万元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与患方自行协商处理。 此外,之前广东医调委发工资要靠保险公司,其公平性遭质疑。该办法首次明确了医调委的经费来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人员、办公场地等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医疗纠纷有5种解决途径 对于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该办法第7条做了明确的规定,医患双方当事人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可以选择5种途径解决。首先是自行协商解决;其次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三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处理;四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途径。 办法还规定有一种情况不允许自行协商。第29条规定,医疗纠纷赔付金额1万元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与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自行协商处理。若医疗机构违反该规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隐匿、销毁病历严重者将究刑责 在既往的医疗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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