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先生在银行贷款买了一部车,在2004年4月交了首付款以及保险费,而在去年11月交清了全部车款。可怪事出来了。今年3月2日,卢先生不小心将车子剐了,拨打了保险公司的报险电话登记。4日,保险公司的估价中心给车保估价。工作人员告诉他,只要开正规发票就可以赔付。车修好后,保险公司表示相关手续齐了以后就将赔付款划进卢先生的账户。可是两天后,卢先生发现,保险公司并没有将钱划到账户。13日,保险公司告诉他,保险单的账户上没有钱,所以公司不能赔付。卢先生找卖车的商家,商家称帮助卢办理按揭买车手续的不是他们公司的业务员。而保险公司表示,经核对,卢先生手中的保单确是他们财险公司的,但公司实际上并没有收到卢先生的保费。去年9月,保险公司已在媒体上发出公告,对公司没收到保费的21名客户发出通知,其中就有卢先生。为配合银行工作,保险公司可在未收到保费前出保单。但保险公司会要求业务员在出单后,按合同约定时间将客户保费上缴公司。客户在缴纳保费后,不仅要索取保单,还要索取发票,这样才能确认保费已上缴保险公司。卢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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