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2年3月8日中国保监会颁布《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车险改革似乎进入到一个持续升温的过程中,即使随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离去也依然不见其呈现任何后继乏力之态,甚至反而表现出愈战愈勇的久违面貌,且频频推出一些利好消费大众的提案新规,在博得众彩的同时,也为保监会日后的车险整改工作注入以信心。由此,我们不难断定,更多有益于车险用户法规条案的推出和实施将给整个汽车保险市场带来新的气象。
连续多年没发生车险的车子,今后可能享受比“七折”更优惠的折扣率;保险公司不得以“无责”、放弃代位求偿权等拒 绝投保方的理赔申请;旧车的车损险保额完全可以不和新车一个价……车险市场化改革之幕,正在徐徐拉开。
2012年3月8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通知》一文,对商业车险的条款、费率制定,以及车险理赔过程中的诸多热点问题等 进行了规范。业界认为,这意味着酝酿已久的中国商业车险市场化改革真正拉开了帷幕。
优质车主:可享受更低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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