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有望进入实质性阶段。 9月23日,保监会下发 《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再次重申,商业车险将进入费率市场化改革阶段,符合5类要求的保险公司可以自主确定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据悉,这5类要求是:一是治理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健全且能得到有效执行,数据充足真实,经营商业车险业务3个完整会计年度以上;二是经审计的最近连续2个会计年度综合成本率低于100%;三是经审计的最近连续2个会计年度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四是上年度承保车辆数达到30万辆以上;五是设置专门的商业车险产品开发团队,配备熟悉法律、车险定价实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
保监会相关人士表示,此次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的重点在于,对不同保险公司规定了差别化的车险产品开发机制。一般保险公司可以参考和使用示范条款拟订本公司的商业车险条款,并使用行业参考纯损失率拟订本公司的商业车险费率。同时,鼓励在内控制度、公司治理、偿付能力、财务指标、数据基础和...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