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人寿保险又称为人身保险,根据其保障责任范困,可划分为:人寿保险(狭义)、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人寿保险狭义的人寿保险以人的生死为保险事故.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极行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其基本分类如下:
(一)死亡裸隆
1.定期死亡保险。又称为定期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约定期间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事故并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合同,保险期限有一年、三年、五年、十年等,也有以被保险人达到一个确定的年龄,如55岁或70岁。如果保险期满后被保险人仍生存,保险人不承担给付责任,保险费也不予返还。定期保险的保险费低于任何一种人寿保险,可以使投保人以较低廉的保费换取较高额度的保障,适合于经济收入低,且有保障需求的客户,也较适合单位或团体。如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祥和、祥运保险,团体定期寿险,及其他各公司的团体定期寿险等都是典型的定期寿险险种。
2.终身保险。终身保险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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