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人民币。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
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即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
2.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八大类42小类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
3.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2006年7月1日之后,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并张贴或携带交强险标志的机动车不得上路。
交强险的有责任赔偿限额中财产损失只有2000元,所以遇到大的事故的话肯定不够了,而且只陪第三者,不赔自己。车主还要自己承担交强险理赔范围外的损失,所以建议根据需要投保适当的商业险,作交强险的补充。可以上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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