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6次修订,历时近一年拟订的商业车险条款终于敲定。3月14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除了废除被业界誉为“霸王条款”的“高保低赔”、“无责不赔”外,《示范条款》中对于车险“代位求偿”制度的规定、索赔资料手续的简化提出明确要求,将显著减少理赔纠纷(3月15日《京华时报》)。
对广大车主来说,“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霸王条款被废除,这是一则值得击掌相庆的消息。多年来,“高保低赔”、“无责不赔”、“不计免赔”等粗暴规定,犹如潜入车主眼中的一枚枚硬刺,车主痛苦不堪,却难以自拔。以“高保低赔”为例,车主投保商业保险时,主要参考新车购置价,而理赔时却以车辆老旧的实价进行。如此明显伤害车主权益的霸王条款,一直横亘不去。如今,在多方理性博弈之下,终于作古。
当然,在欣慰之余不必过于乐观。保险公司还有不少霸王条款,比如,新车车主经常遭遇到的“保险责任空白期”。据报道,北京一车主买了辆新车,乐呵呵地从4S店开回家,没想到上路几分钟后,就出了车祸。虽然他刚在4S店里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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