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保监局发文称,近期有消费者投诉汽车修理厂利用并未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从而导致消费者车险理赔记录虚增、车险保费上浮,因此提醒消费者要在发生事故后及时报案、委托他人代办审慎授权、密切关注理赔记录等,从而有效避免骗保。
张先生今年发生多起车辆小事故,每次都向保险公司申请了理赔。眼看车辆续保期临近,他咨询保险公司时却发现保费比上一年度贵了好几百元,保险公司给出的解释是:本年度出险记录达到了5次,保费要在基准保费基础上上浮30%。
据一位车险公司的员工介绍,车主的理赔次数、金额都将决定第二年车险续保的费率水平,各保险公司的标准不一。
以张先生投保的那家车险公司为例,对于续保费率规定如下:若上一年度车辆未出险,续保时可享受7折优惠;上一年度发生1~2次赔款,按基准保费承保;上一年度发生3次赔款,车险费率在基准保费基础上上浮10%;上一年度发生4次赔款,车险费率在基准保费基础上上浮20%;上一年度发生5~7次以上赔款,车险费率在基准保费基础上上浮30%;8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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