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包听证会召开之前,10月中旬,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专门召集多家经销商集团有关人士和业内专家、律师在北京召开了三包规定研讨会,并汇总成一份修改意见稿,已于近日递交相关政府机构。
10月31日,一位参与上述闭门会议的经销商集团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这份意见稿在支持三包尽快出台的同时,对谁销售谁负责这一关系到汽车三包操作层面最为根本的问题,提出明确质疑。
意见稿最为关键的修改意见是,明确生产、销售、维修、消费各方职责,避免责任混淆与过度维权,在划定生产商与经销商的责任时,明确产品质量方面的责任以生产商为主,以经销商为次要或协助责任。上述人士表示。
这份意见稿同时建议,提高汽车三包的立法规格。如有可能,上升为国务院条例。如果有难度,建议由涉及汽车制造、流通管理的几个政府主管部门联合发文,以便协调各方权力,确保政策能够落到实处。
对生产商有利?
意见稿认为,《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第四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是延用《部分商品修理、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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