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关于汽车保险,别说还没买车的准车主,就是买了车的车主,大多都是“雾里看花”,弄不明白。那么,“汽车保险”到底该怎么保?开车出事后,该如何办理赔付?请看本报汽车工作室特别推出的这组报道,希望能对车主们有所帮助。 从2000年7月1日起,全国开始执行新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其中包括2个基本险和9个附加险。在这11个险种中,除第三者责任险是强制性险种外,其他的险种则在很大程度上是让车主自己作主。也就是说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与实际需求有选择地进行投保。以下是5种针对不同消费者的机动车辆保险方案。
最低保障方案
险种组合:第三者责任险
保障范围:只对第三者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特点:适用于那些怀有侥幸心理认为上保险没用的人或急于拿保险单去上牌照或验车的人。
适用对象:急于上牌照或通过年检的个人
优点:可以用来应付上牌照或验车。
缺点:一旦撞车或撞人,对方的损失能得到保险公司的一些赔偿,但是自己车的损失只有自己负担。
基本保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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