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中被“人为损坏”的爱车。
7月12日,一场来势凶猛的狂风暴雨袭击申城。当晚车主王某冒雨赶路,前方有一段积水的洼地,抱着只要不熄火就能趟过去的侥幸心理,他没有选择绕道而行。不幸的是,洼地积水较深,刚驶入水中就突然熄火。王某情急之下连续强行启动发动机,以致水被倒吸入缸体,使汽车“心脏”遭受重创。王某向其投保的平安保险公司报案后,保险公司让修理厂把车拖回去仔细检测,最后以“人为损坏”为由拒绝理赔。 “人为损坏”责任该谁负
王某不甘心,他把平安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逐字逐句都读烂了,也没找到该赔的依据。他的朋友拿来自己车辆的保险合同为他提供法律支持。只见清清楚楚写明:“保险车辆遭受暴雨、洪水后在淹及排气筒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及后因过失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的予以赔偿。这王某看后欣喜若狂,但再定睛细瞧,立马一脸沮丧,原来朋友的那一份保单是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的,“为什么同是保险公司的机动车基本险,可赔与不赔却截然相反呢?”
西安6月30日和7月16日两次分别突降暴雨,致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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