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报插画 杨智宏 保险的高投低赔问题一直备受社会评议。消费者往往是出险后,才知道《保险合同》暗藏的“猫腻”。 昨日,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和消委会法律顾问、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邓云龙律师,一起点评保险领域高投低赔的霸王条款。 邓国平建议,消费者在车辆投保时,增设投保申请环节。在《保险申请单》上,加重标注明确险种、理赔方式和理赔额计算、特别约定等重要事项。特别注意的是,投保人要签名确认后再签合同,保证保险公司完全履行告知义务。 汽车保险投诉多 买保险,消费者主要是为了风险转移和投资理财。“买保险,就是买放心”。 然而,保险行业中对消费者不仅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而且存在诸多不规范的误导、隐瞒等不良营销手法。 邓国平透露,近年来,消委会受理的保险消费投诉,大部分集中在汽车保险险种,其中涉及高投低赔、免赔免责条款问题突出。 他说,当前,保险种类五花八门、功能错综复杂、条款繁多。同类保险产品,不同保险公司有不同的理赔,且涉及投保、定损、理赔等多个环节。但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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