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保险公司有资格开展交强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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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2 15: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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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22家中资保险公司可以开展交强险业务,名单如下: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太平保险有限公司
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由于加入WTO时,未承诺开放强制保险市场,因此,交强险业务暂不对外资保险公司开放。
交强险的保险标志有什么用处?未正确使用该标志有何影响?
在投保交强险时,除保险单外,保险公司会出具一张交强险的保险标志。交强险标志分为内置型和便携型两种。具有前挡风玻璃的投保车辆应使用内置型保险标志。不具有前挡风玻璃的投保车辆应使用便携型保险标志。标志采用了彩虹印刷和微缩文字等防伪标记。
内置型交强险标志的形状为椭圆形,长为88mm、宽为75mm,正面涂胶,使用时将正面张贴在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处;便携型交强险标志的形状为长方形,长为90mm,宽为60mm,四角为圆角,使用时可方便地放置到行驶证或驾驶证中。内置型保险标志需要贴在汽车挡风玻璃内侧的右上角;摩托车、拖拉机及农用运输车的保险标志须驾驶员随身携带。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会被扣留机动车,并被通知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被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之后凭单证或标志提车。
此外,驾驶员如未投保,交管部门除直接扣车外,还将处以最低保费2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