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野车陷入沙滩,遭到保险公司拒赔

 所属分类:  2013-9-2 10:52:27    加入收藏

一辆越野车陷入沙滩,因未能及时拖出,致使涨潮时,海水将整车浸没,损坏严重。车主已连续三年在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但这次遭到保险公司拒赔。 
车主解先生于06年开始为自己的丰田霸道在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投保,08年又再次缴纳保费4300多元,这份保单将于2009年6月5日到期。 

据解先生介绍,今年2月3日,他开车到东方市四更镇面前海查看海水养殖项目,上午11时行至海湾,车辆意外陷入沙滩之中,无法驶出。随后,解先生向当地110求助,并找来两台铲车,但因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将车拉出。 

"中午12时海水开始涨潮,由于事态严重,我立即拨打保险公司电话95500报案",解先生说,太平洋保险公司东方办事处工作人员在下午17时赶到现场,此时海水已漫过车门拉手,且车内水位已至仪表盘处。保险公司人员现场拍照取证,并出具了"查勘估损报告书",由于海面情况恶劣,越野车直至次日凌晨2点才由保险公司调来的一台挖掘机拖出。 

"既然已出具报告书,为何后来又会拒绝理赔呢",解先生十分不解,"由于车辆一旦经海水浸泡,如不及时清洗,车内配件遭腐蚀将造成更大损失,于是我就把车拖回海口进行修理,但当我与太平洋海南分公司进行协商时,却被告之不属于理赔范围之内。" 

解先生说,《神行车保机动车车损险条款2007版》第五条第5款的规定:因"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雹灾、台风、海啸、热带风暴、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雪崩、冰陷、雪灾、冰凌、沙尘暴"造成车辆损失的应予赔付。 

"既然我们投保是为了防止意外情况出现造成损失,那意外出现却得不到应有的赔偿,我们每年交那么多保费又去了哪里?现在只是购买配件就已花费8万多元,估价修理总费用在12万左右",解先生表示,如果保险公司仍不能给出一个满意的答复,自己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记者随后联系了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有关负责人,他表示,因为投保人对于海水涨潮应该可以预计到,在这种情况下仍要将车开往沙滩并造成海水浸没,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 

法律人士则认为,保险公司《神行车保机动车车损险条款2007版》部分规定属于格式条款,按法律规定,对于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事项,格式条款的相对方有权做出有利于自己的解释。例如包括"海啸"等词语,是否已将海洋意外列入赔付之列,还有待于讨论。 

2013年6月28日

各保监局和协会对车险制度进行全面梳理
    节前,继保监会发出通知,要求各保监局和协会对车险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财产险工作委员会就机动车辆商业保险中的车损险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并组织有关专家和媒体进行了座谈。   近期部分媒体对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承保理赔服务等问题进行的大量报道,焦点聚集在所谓“高保低赔”上。所谓的“高保”,其实是“足额投保”;媒体所质疑的“低赔”,主要是指消费者在选择了按照“新车购置价”投保的前提下,是否能得到足额的赔偿。 推荐阅读 保险周刊:新华保险H股上市重挫9....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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