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车辆定损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保险公司的理赔工作应严格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实务》的有关规定,工作人员在查勘、定损、估价过程中,要做到双人查勘、双人定损、交叉复核。对损失较大或疑难案件做到重复多次审核、专门会议分析研究,确保核定无误。对任何一个理赔案件都要做到严格细致、客观真实,不受人情的影响,做到既不损害保险人利益,又要保证被保险人的权益不受侵害。
定损核价人员在事故车辆的定损、估价过程中,在保证被保险人的权益不受侵害、不影响车辆性能的前提下,应遵循“公平公正”、“能修不换”的保险补偿原则,参照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修理工时及单价和零配件价格对事故车辆的损伤部位逐项进行审定,做到合理准确地定损核价。
定损核价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十分强的工作,要求定损核价人员掌握必要的物价管理知识、汽车结构和性能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修理专业方面的知识,要具有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能准确认定车辆、总成和零部件的损伤程度,准确实施“能修不换”的原则。定损人员应根据事故车辆的损伤情况,准确认定保险赔付范围及赔付方式,即是修还是换。对于车辆的外覆盖件来说,应以损伤程度和损伤面积为依据,确定修复方法。对于功能件来说,判断零件的更换或修理存在一定的难度,要做到准确判定事故原因及损伤形成的因果关系,这要求定损人员必须掌握足够的汽车结构和性能方面的专业知识。汽车零部件功能的下降和受损有两方面原因:一是随车辆行驶里程的增加,各零部件、总成的功能都会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二是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由于碰撞产生的撞击力使部分零部件或总成丧失部分或全部功能。定损人员应正确区分:哪些是车辆本身故障所造成的损失;哪些是车辆正常使用过程中零件自然磨损、老化造成的损失;哪些是使用、维护不当造成的损失;哪些是损伤产生后没有及时进行维护修理致使损伤扩大造成的损失;哪些是撞击直接造成的损失。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所列明的责任范围,明确事故车辆损伤部位和赔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