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损险与车主的自身利益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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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13 18: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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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车主孙小姐在倒车时,车的尾灯撞在一根路灯杆上,造成汽车尾灯受损。向保险公司报案后,保险公司派人前来查勘定损。看了现场后,查勘定损员告诉孙小姐,这种事故不在车损险规定的理赔范围之内。
在现行的车损险规定中:保险车辆在竞赛、检测、修理、养护、被扣押、征用、没收期间,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另外,车损险规定规定:倒车镜单独损坏、车灯单独损坏、玻璃(不包括天窗玻璃)单独破碎、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车轮(包括轮胎和轮毂)单独损坏,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在这次事故中,孙小姐的车辆只是单独尾灯受损,所以根据车损险规定规定,这次事故属于车损险赔责任除外的范畴,因此造成的损失应由车主孙小姐自己承担。
如果想避免类似的损失,得到更为全面的赔偿,建议车主,投保了车损险之后,还需要投保一些附加险。如单独玻璃破碎险、倒车镜或车灯单独损坏险、车轮单独损坏险等。这样在发生事故时,只造成附加险投保范围的单一损坏,保险公司会按照附加险的赔偿责任进行赔偿。如果这些零部件是整个事故的一部分,则根据车损险规定的赔偿责任进行赔偿。
业内人士建议车主投保车损险时一定要看清车损险规定,对于不懂的条款内容,应要求保险公司做出明确解释,并将解释内容形成文字作为合同附件,成为履行合同和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对于签约前保险业务员只提供产品说明书,不出示保险合同、保险费率及其他相关资料的,消费者应拒绝购买。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定要看清合同中规定的免赔条款,以便自己在索赔时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