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车辆车船税的征收是否应该按照排量或者载客人数来划分?
我们都知道,特种车辆由于其功能、构造和使用范围的不同,很多人都认为它的征收标准,应该很难将它和一般的家用轿车来相比。此外,家用轿车的车船税征收标准,是按照汽车排量的大小,分为7个梯度来进行征收的。小排量乘用车税务减轻,而大排量乘用车税负则大幅增加。比如,1.0-1.6排量车型的年税起征点为360元,4.0升及以上的为3600元,最高的可以达到每年5400元。而特种车辆车船税的征收,很多人都不知道怎么来制定,是否也应该按照排量或者载客人数来划分?
其实在所有的特种车辆中,有一些特种车辆车船税是免征的。比如:我国车船税法规定,对于捕捞、养殖渔船;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还有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驻华代表机构以及有关的人员的车船,都是免征车船税的。我们常说的征收标准,除了按排量为标准,还有的车辆是按照载客人数来划分。比如,载客人数在20人以上和20人以下的分为两档划分,递增税额。除了乘用车之外,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汽车,这种车辆都是按照载客人数来征收的。
特种车辆还包括我们常见的三轮汽车、半挂牵引车、专用作业车、专用机械车等等。其实,这样特种车辆车船税的征收,如果没有特别的规定,或者国家没有额外的声明,都同样适用于以上的标准。而且,这次新税法一个明显的变化就是,无论车辆是否登记或者使用,都需要缴纳车船税。所以,很多企业的自用车辆或者自用特种车都需要去税务机关,办理交税证明。